2024年石家庄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公告

2024年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 2024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石 教〔2024〕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 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一、报名方式

  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家长按规定时间登录“http://101.43.14.253:8088”点击进入“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入学流程》《操作手册》《报名须知》及《招生范围》,清楚并理解招生政策,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学校,填写提交后不能修改,每人限报一次,不可重复报名,请谨慎填写。

  各招生学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相关学校现场验证并入户核查。经查验符合条件的, 由学校公示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在“录取结果查询”中查看)。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就读。家长不能网上报名的,由毕业学校(幼儿园)指导、帮助家长报名。已在非城区公办小学或民办学校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再参加此次招生报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学校参照各学校招生范围:

  1.具有灵寿县城区户籍且随父母在城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灵寿县非城区户籍的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

  (1)在城区长期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与城区的用人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且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或已办理营业执照及纳 税证明)。

  3.灵寿县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4.尹凡同、张凡同村户籍适龄儿童。

  5.非灵寿县户籍且已在灵寿县灵寿镇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2024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买房产(房管部门已备案),但由于其他原因尚未交房居住且在城区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

  三、各学校招生范围

  四、报名程序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下列程序办理:网上报名--初步审核--初审结果查询--现场验证、入户核查 --录取名单公示--录取结果查询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6日(早7时至晚21时)。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

  (二)初步审核

  1.审核单位:城区各招生学校;

  2.审核时间:2024年7月27日。招生学校网上审核在本校预报名的适龄儿童。

  (三)初审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2024年7月28日(早7时至晚21时)。学生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的“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学校初步审核的预报名结果;

  2.通过网上初步审核的,家长下载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没有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

  (四)现场验证

  1.验证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0日。

  2.根据查询结果,通过审核的儿童家长带上证件的原件和复 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相应学校现场审验证件。同时学 校做好入户核查工作。

  3.如果灵寿镇城区学校验证后,合格的适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数时,非本村户籍学生通过摇号确定招生名单(摇号由教育局监督),未被摇中的学生由灵寿镇学区调剂入学。

  4.初级中学和第三初级中学现场验证后,合格的适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数时,通过摇号确定招生名单(摇号由教育局监督),未被摇中的学生由教育局调剂入学。

  特别提示: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后期教育局将结合相关部门对证件进行核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取消其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入户核查

  2024 年7月31日—8月4日

  (六)录取名单公示

  1.2024年8月5日—8月6日

  2.地点:城区各招生学校门口

  (七)录取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2024年8月7日。

  2.学生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的“录取结果查询”功能,查询最终录取结果,最终审核通过的按照提示时间到校报到,没有通过最终审核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

  五、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现场验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灵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一般儿童需要提供三证:

  ①户口本;②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③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2.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常年居住的,需提供三证:

  ①户口本;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③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3.因旧城改造等特殊原因目前无房产的,需提供三证:

  ①户口本;②拆迁协议及房屋租赁证明等;③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二)灵寿县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

  2.父母合法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凭证(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3.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 合同及发票或房屋租赁证明);

  4.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三)非灵寿县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1.户口本;

  2.父母双方在灵寿县灵寿镇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

  3.父母合法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4.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屋租赁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四)灵寿县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儿童

  1.户口本;

  2.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社会养老保险帐号、住房公积金帐号及医保账号;

  4.工作单位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五)大东关户籍、尹凡同村、张凡同村适龄儿童

  提供证件参照灵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上各类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在 2024 年6月30前取得。同时,上述材料必须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如不能说明关系,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需要另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明。

  六、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咨询相关招生政策、入学报名等信息,现将灵寿县教育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来源:灵寿教育局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V88cFHkd4ZTrT8-NLlua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