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摩托车限行区域(2024年)

  摩托车通行规定:

  (一)摩托车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复兴大街(安济路至衡井公路)。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二)已申领石家庄民生行业专用电子标识的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如邮政快递、送水、送气、送奶等),严格落实“四统一”(统一型号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统一编码编号、统一持证上岗),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注意:该规定从2024年8月22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年。

  2024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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