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须知

  石家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须知

  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级承担。

  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劳动合同履行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请材料:《个人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

  注: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审核汇总表(一)(二)》,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县(市、区),由县(市、区)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申请材料下载网址:https://rsj.sjz.gov.cn/columns/e7dfd278-2a7c-47c7-ac73-c52624cd13ee/202204/19/0c15d472-1a20-4355-a7a0-e07527f1ba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