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一、住房保障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西至与高新区交界、东至与藁城区交界、南至与高新区交界、北至与藁城区交界范围。

  三、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户籍条件:具有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满3年。

  2.收入条件:经民政部门核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有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

  3.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市内五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及经开区、藁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在市内五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及经开区、藁城区原有住房被拆迁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置换房产已备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申请家庭自有住房经区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且已搬离的,不核算房产面积,但领取的过渡费计入家庭收入。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户籍条件:具有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额低于我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7176元(3931元/月)。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三)新就业职工

  1.户籍(居住)条件:具有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

  2.工作条件:收入稳定且与经开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经开区内实际工作。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毕业年限: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或持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属于国家统招、脱产),毕业年限未满5年。

  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在市内五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及藁城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仍需正常缴纳。

  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人才绿卡持有人,若按新就业职工家庭类型申请,不受“毕业年限未满5年”限制。

  (四)外来务工人员

  1.户籍(居住)条件:具有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额低于我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7176元(3931元/月)。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 工作条件:与经开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经开区内实际工作。

  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在市内五区及藁城区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仍需正常缴纳。

  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五)限制申请的情况

  1.离婚未满2年的;

  2.申请家庭在市内五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及经开区、藁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3.申请家庭在市内五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及经开区、藁城区内已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

  4.被记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5.配租成功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6.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

  7.人才绿卡持有人在我区配租人才公寓的;

  8.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9.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其他不得申请的情况。

  三、申请资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其他证明资料:

  1、新就业职工家庭提供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提供属于国家统招、脱产的相关证明文件);

  2、新就业职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提供申请人与经开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职证明;派遣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开区范围内用工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离异家庭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D级危房提供区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5、拆迁房产提供拆迁协议等证明资料;

  6、退役军人、烈士遗属、优抚对象、人才绿卡(A卡、B卡、C卡)、一二三级残疾证、特困职工、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5A级优秀青年等证明资料;

  7、住房保障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四、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要如实申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或单位不能积极配合受理部门核查的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或经受理部门查实有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信息等情况的,由受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照规定处理。

  岗上镇咨询电话:88086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