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石家庄藁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分配指南
藁城区委组织部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才公寓配租工作,请公寓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认真阅读《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附件1),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组织本单位相关人才进行申请。申请人提交附件3中相关材料,所在单位报送附件6、附件7材料。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藁城区人才会客厅(藁城区四明南街与工业西路交叉口南路西40米处)。
联系电话:88197750(组织部)、88077161(人才会客厅)、88195005(住建局公寓)、69071019(人社局摇号)、88165370(房产交易中心)、88166691(不动产交易中心)
一、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分层次保障的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持卡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只租不售,租赁期在绿卡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5年。
二、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润江翡丽公馆50套、福美瑜瑾园(东区)35套、华誉丽璟苑52套,房屋面积范围约为50㎡-73㎡(房屋具体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共137套。
三、人才公寓租金标准
每月租金为7.5元/㎡,政府补贴30%,实收每月租金为5.25元/㎡,水、电、燃气、取暖费等其他费用额外收取。
四、申请条件
在藁城区范围内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申请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藁城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藁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及写字楼等其他投资性房产。
五、申请对象
一类人才: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人员、B卡博士人员;
二类人才: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人员(除博士外)及藁城区人才绿卡人员。
六、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申请时间:
2025年12月4日至12日(工作时间受理),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附件3)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4)。
申报地址:
藁城区人才会客厅(藁城区四明南街与工业西路交叉口南路西40米处)。
审核流程:
申请人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前,所在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方可向区委组织部提交。
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区社保中心、区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核准。
经审核无异议由区人社局组织进入公开摇号环节,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将现有房源随机分配给申请人才。
区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对摇号过程进行监督,公证处负责公证,区融媒体负责宣传报道。
七、房物配租
按照分配对象类别,分层次保障。一类人才随机确定选房顺序,依次进行选房;二类人才随机摇号配租。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处理公示问题。公寓具备入住条件后,由区人社局发放《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
实物配租设置轮候制度,现场摇号配租完成后,未配租成功人才全部纳入轮候库,并通过随机摇号产生轮候次序。根据房屋腾退情况,按照轮候次序,依次递补配租入住。轮候资格保留至下次分配方案公布之日为止,未配租成功的轮候人才,按照下次分配方案,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与下批次摇号配租。轮候人才可自愿放弃轮候(放弃轮候指人才未到递补配租时,提前放弃轮候资格;轮候到递补配租时放弃的,视为放弃配租,2年内不得申请资格)。
八、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配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持《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2年内不得再申请。已完成配租的,若中途退出人才公寓,自退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
附件:
1.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
2.藁城区人才公寓摇号配租工作实施办法
3.藁城区2025年人才公寓申请材料.doc
4.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表.xls
5.个人承诺书
6.公示情况报告
7.2025年藁城区人才公寓申请报名汇总表
8.申请人代表产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