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请问:企业录用4050失业困难人群有无社保或其他项的补贴

请问:企业录用4050失业困难人群有无社保或其他项的补贴
回复:您好,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规定:一、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具体情况请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