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您好,我是23年6月毕业来石家庄就业的双一流硕士,7月1日正式入
您好,我是23年6月毕业来石家庄就业的双一流硕士,7月1日正式入职缴纳五险一金。请问一次性安家补贴是应该申请12月那批,还是明年3月那批呢?另外,就我这个情况,安家补贴与扩岗补助可否同时申领?
回复:您好,一、根据《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石人才(2023)3号文件规定:第二章 申领对象及条件 申领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下列高校毕业生:(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二)硕士学位研究生;(三)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领条件(一)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二)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第四章 申领程序 企业申报 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初次自主创业人员可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20日。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5月18日(含)前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的,按《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石人社发〔2022〕6号)文件中的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二、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和扩岗补贴可同时申领。
回复:您好,一、根据《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石人才(2023)3号文件规定:第二章 申领对象及条件 申领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下列高校毕业生:(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二)硕士学位研究生;(三)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领条件(一)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二)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第四章 申领程序 企业申报 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初次自主创业人员可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20日。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5月18日(含)前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的,按《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石人社发〔2022〕6号)文件中的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二、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和扩岗补贴可同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