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单双号限行吗?
最新消息:自2021年3月8日起,石家庄恢复市主城区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本轮限行尾号为:
星期一:限尾号3和8
星期二:限尾号4和9
星期三:限尾号5和0
星期四:限尾号1和6
星期五:限尾号2和7
限行区域
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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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信息
石家庄市政府办印发了《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预警分级、发布程序和分级响应的污染减排措施。应急预案要求,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原则上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不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严禁简单粗暴“一刀切”式的停限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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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任总指挥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市政府成立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市长任总指挥,相关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市大气办合署办公(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预警分为三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污染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
预警审批
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时向总指挥报告;红色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总指挥批准,或由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批准(总指挥授权时限为一年)。
启动预警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
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3天(72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启动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
各县市区不再自行发布预警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必须严格按照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要求,统一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县级措施和市级措施相一致,原则上各县(市、区)不再自行发布预警信息。
解除时间尽量在工作时间
原则上,解除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2个尾号限行
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这些车辆禁止使用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I级应急响应:仍是2个尾号限行
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这些车辆仍禁止使用
I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原则上不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原则上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在应急响应车辆限行措施中,不包括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汽车、应急管理部门公务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及其他特定车辆。
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不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