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货车禁行规定(时间+范围)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2021年7月15日起,鹿泉区对青银高速东辅线御园路至槐安路段实施禁止大货车通行措施。
途经以上路段的中型、重型货车(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特种作业车辆),请选择绕行G234 国道(京赞线)或青银高速西辅线。
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执行。
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通告
为深入贯彻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以及鹿泉区委、区政府关于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石家庄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鹿泉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内落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限行区域:全区以内禁止通行
三、限行时间:全天
石家庄鹿泉区主城区范围及部分路段对核定载重量在0.5吨(不含)以上货车实施禁行措施。
为有效改善我区交通环境,推动主城区面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交警大队实地勘察调研,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主城区范围及部分路段对核定载重量在0.5吨(不含)以上货车实施禁行措施。具体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如下:
一、禁行范围
翠柏大街(不含)以西——北外环(含)以南——山前大道(石井口至307国道)以东——307国道(不含)以北。
二、禁行道路
北斗路(京昆高速鹿泉东口以西路段)、海山南大街(307国道——石柏南大街)、观景大街全线、环抱南路、向阳南大街(307国道——观景大街)、石柏南大街(307国道——京赞线)、望佛路、和平路鹿泉段、翠屏路、御园路、昌盛大街、槐安路鹿泉段、山前大道全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