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开选调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石家庄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石家庄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告知石家庄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本须知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 号)和河北省现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考试前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有关须知如下:

  一、参加石家庄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0天(以10月29日笔试为例,应在10月20日前,下同)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行程码”)。“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在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与上述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考前10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3.考前10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4.考前10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5.在隔离治疗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三、考生务必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登陆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个人账号,选择“石家庄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进入“居住地填报”模块,首次填报笔试前10天、7天、2天居住地信息(以10月29日笔试为例,应填写考生10月19日、22日、27日的居住地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完成首次填报后至笔试当天,所填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第一时间更新填报内容并再次提交。请考生务于10月26日22点前完成首次填报,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笔试前7天内,考生所在的县(市、区)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该县(市、区)限制人员自由流动的,考生应于10月27日或限制人员流动当日,及时登陆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在“居住地填报”模块中申报居住地管控信息。

  四、考生务必于10月26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申报本人笔试前10天(以10月29日笔试为例,应为10月19日至10月28日)旅居情况和健康状况。完成《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10月27日9:00至10月28日22:00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10月28日22:00后至笔试前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按照本次通告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发送至邮箱sjzldpyry@126.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必备的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五、为确保按时入场,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考生应当了解知悉疫情防控政策,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石家庄市外考生应密切关注居住地和石家庄市疫情情况,自本须知公布之日起,第一时间了解石家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和到达石家庄市时间。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畅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规避疫情风险。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七、在笔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均须按照以上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如考生10月29日参加笔试,须打印10月19日至10月28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请考生务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健康监测和健康防护,备齐相关健康证明,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招聘的,自行负责。

  通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sjz.appms.cn)。

  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1-12345

  服务时间: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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