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赵县新冠疫苗禁忌证明开具须知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当前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高效推进。为满足广大居民新冠疫苗接种时限需求,更好地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鉴别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凡是本人自觉有禁忌症而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请您携带身份证、既往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化验单等能证明患有相关禁忌症的医学文书,于2021年8月23日前,到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鉴别判定,经县二级以上医院专家组诊断、评估后出具证明。
二、在接种现场经接种医生询问登记,认为不能接种的,由医疗保障医生提出书面初步诊断意见,本人到县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诊断,确不能接种的,出具证明。
三、在疫苗接种禁忌症鉴别诊断过程中,存在需做相关医疗检查的,无论诊断结果是否属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因相关检查产生的费用均由就诊人员自行承担。
四、为实现8月25日前早接快接、应接尽接目标,我县各接种点的接种时间统一调整延迟到22时,请您按照所在单位或乡镇的组织安排,统筹计划自已时间,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前往相应接种点进行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