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办理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继承、析产)应提交的资料

  办理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继承、析产)应提交的资料

  继承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

  3、继承公证书、见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户型图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注: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析产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

  3、析产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户型图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注: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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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石家庄办理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继承、析产)应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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