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您好:近期部分市民自测抗原阳性,政府或相关部门是否有针对抗原阳性
您好:近期部分市民自测抗原阳性,政府或相关部门是否有针对抗原阳性员工可向本人所在单位申请全薪病假的政策?病假天数最长几天?另外请问抗原异常一般转阴时长是几天?感谢!
回复:您好:一、疫情期间阳性员工的工资发放情况依据:1.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政策解读》:被依法隔离的劳动者工资待遇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一、(二)保障被依法隔离的劳动者工资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4.石家庄市人社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石人社字〔2021〕2号):二、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三、受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影响的劳动者工资支付问题。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企业停工、停产或劳动者不能按期返岗的情况,劳动者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二、病假天数(医疗期)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三、抗原异常一般转阴时长是几天?此问题(政策)人社局不掌握,建议咨询卫生防疫部门。
回复:您好:一、疫情期间阳性员工的工资发放情况依据:1.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政策解读》:被依法隔离的劳动者工资待遇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一、(二)保障被依法隔离的劳动者工资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4.石家庄市人社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石人社字〔2021〕2号):二、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三、受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影响的劳动者工资支付问题。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企业停工、停产或劳动者不能按期返岗的情况,劳动者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二、病假天数(医疗期)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三、抗原异常一般转阴时长是几天?此问题(政策)人社局不掌握,建议咨询卫生防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