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在石家庄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上照片及个人信息应与本人一致,无损坏、模糊等情况;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问:若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也能适用“全国通办”吗?
可以适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石家庄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