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现役军人结婚登记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登记照片:需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清晰,需露出眉毛和耳朵。建议新人提前拍摄,选择正规照相馆,以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无配偶及无血缘关系声明:双方需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声明一般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填写,填写时务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