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业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材料:

  1、三证合一。

  2、职工工资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步骤:

  1、单位专管员携以上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管理部填写开户表格

  2、管理部经办人审核材料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

  4、开设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5、管理部发放住房公积金开户印鉴卡

  流程图:

  四、办理期限:申请开户单位材料齐全且手续完备的,在申请办理当日即可受理。

  五、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新聘用职工为当月工资(工资保留到整元)

  缴存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

  六、各管理部办理地址、电话如下:

  桥西管理部 电话:85296231,地址:新石北路360—1号市公积金中心2楼;

  新华管理部 电话:85296760,地址:和平西路58号1楼;

  桥东管理部 电话:86137010,地址:槐安东路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

  长安管理部 电话:86675006,地址:西大街52号农行广安支行2楼;

  裕华管理部 电话:89901002,地址:槐安东路与雅清街交叉口西南角工行胜利支行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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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各辖区管理部的办公时间根据所在银行或政务大厅的对外办公时间而定,每天下午4:30结账停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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